法院讯(孙丽华 孙瑞雪)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危险驾驶犯罪危害性的认识,让更多人知法、守法、 懂法,切实提升惩治危险驾驶罪的震慑力,12月11日,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对多起危险驾驶案进行了集中宣判,并邀请当地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该案庭审全过程。庭审结束后,江源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了该院审理危险驾驶罪案件的有关情况,并介绍了该类案件成因以及减少危险驾驶犯罪的对策与建议。
会上,刑事法官田泽众通报了该院三年来的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基本情况,并总结当前该类案件的突出特征、分析被告人特点以及讲解如何预防和控制危险驾驶行为的相关措施。
据介绍,三年来该院审结危险驾驶案件数量为170件,判处缓刑的危险驾驶73件73人,缓刑适用率为43%。170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中,经检测酒精含量每100ml达80mg-200mg的以上有115人,占68%;200 mg以上的55人,占32%。“醉驾”有时会引发交通事故。170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中,伴随事故发生的有19起,占1%。“醉驾”无牌、无证者现象严重。170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中,无牌或无证的占了59%。从犯罪主体方面看,男性占绝大多数,50周岁以上居多,农民居多,文化程度较低者居多。
部分驾驶人员知底线而不敬畏法律,规则意识淡薄,缺乏对生命的敬畏正是醉驾案件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。田法官对预防减少危险驾驶犯罪提出了三方面建议:一是完善法律配套,实现“醉驾”量刑均衡化。二是加大法制宣传,实现“醉驾”知识全民化。三是加强部门联动,实现“醉驾”威慑立体化。
江源区法院通过庭审观摩、召开新闻发布会,旨在借助社会各界尤其是新闻媒体的力量,呼吁驾驶人员树立安全驾驶、文明驾驶意识,自觉守法。今后,该院将加大打击力度,不断强化与公安、检察等职能部门沟通、配合,严格把握适用缓刑的条件,依法提高犯罪成本,筑牢事故预防和警示的安全防线,形成打击危险驾驶犯罪的多方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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